河北省内丘县人民检察院主办 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看了专家意见,申诉人信服了
时间:2020-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丘检察2020-12-15 14:41:48
 

看了专家意见,申诉人信服了 

河南鹤壁:借力“检答网”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刘立新 何芳莉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何芳莉)“之前对工伤的认定及相关法律理解不到位,今天看到检察官转来的‘检答网’上专家的答复意见,我代表学校撤回监督申请。”近日,河南省鹤壁市某民办学校负责人李某表示。 

  2018年11月22日17时,该校职工蒋某下班后在学校附近吃饭,饭后返回学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辆负全部责任。2019年1月,人社部门认定蒋某为工伤,民办学校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均判决驳回该校的诉讼请求。 

  今年9月,学校向鹤壁市检察院申请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张保民经阅卷和走访,全面了解了案件争议焦点。学校认为,全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并明确规定“在校工作时间内,一日三餐必须在校餐厅就餐……”。因此,蒋某擅自外出吃饭途中不属于上下班途中,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张保民多次向李某释法说理,但李某仍心存疑虑。随后,张保民向李某介绍了“检答网”的性质和功能,并就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在“检答网”上进行了咨询。不久,省检察院的专家在“检答网”上给出答复意见: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等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应结合职工是否有过错进行认定。职工无过错的,只是由于客观原因引起的,应当认定;职工即使有过错,但这种过错和失去工伤保险资格这一严重后果相比不合比例,亦应当认定。一般而言,职工因属于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受到劳动纪律的制裁,但原则上不影响其“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及工伤认定。 

  收到回复后,张保民第一时间告知李某。李某认为专家答复于法有据,入情入理,主动撤回了监督申请。12月7日,鹤壁市检察院作出案件终结审查决定。 

院级领导 本院概况
机构职能 法律法规
检务指南 公告公示
权威发布 工作报告
12309中国检察网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河北省内丘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内丘县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