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倩,今年36岁,现任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从检10年来,她一心扑在工作上,甘于付出,默默奉献,以忠诚为民的品格、精湛的专业功底、坚忍不拔的斗志践行从检使命。先后被邢台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次、嘉奖一次,获得“河北省首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知识竞赛标兵”、“邢台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邢台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公诉人”、内丘县“三八红旗手”、“巾帼英雄”等荣誉称号。
进院以来,成倩一直在主要业务部门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她都敢于较真碰硬,善于攻坚克难,展现出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020年2月,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内丘发生了影响很大的梁某某、刘某某涉疫案件。当时,成倩的孩子还不满一周岁,正是需要妈妈悉心呵护的时候,但是为了办好案子,成倩毅然将孩子托付给母亲照料,迅速投入了战斗。在此后一周多的时间里,她每天加班加点,吃住在单位,协助承办案件的院领导详细查阅材料,组织办案人员反复讨论案情,剖析相关罪名,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快速收集、固定证据,依法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及时准确正面地应对网络舆情。最终,经过她们的不懈努力,切实保证了该案从严从快起诉,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梁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案于2020年、2021年先后两次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为全国各地依法打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借鉴。
在工作中,成倩始终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记在心间,坚持为人民司法,传递司法温情,做有温度的检察人。
在办理王某某故意伤害案件时,成倩了解到王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是一名限制行为能力人,而该案的被害人正是王某某的父亲王老汉。这个家庭是当地五保户,生活非常困难。王老汉多次老泪纵横的找到成倩,表示不希望王某某受到刑事处罚。原因就是如果王某某受到刑事处罚,王老汉受伤所花费的治疗费用也就无法使用新农合报销,会使这个原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为此,成倩多次阅卷至深夜,查询相关保障政策,动员有关力量主动向精神病医院、鉴定机构自行补充侦查,向当地村民了解王某某的社会危险性情况,向刑事诉讼法学知名专家请教强制医疗的相关理论。在她的不懈努力下,最终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精神病医院、县相关部门召开了联席会,共同探讨解决了王某某的住院治疗及其父母的生活困难问题。之后,她又召开听证会,充分论证并提出对王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的建议,得到参会人员的广泛支持。这是一次非刑强制医疗制度的积极探索和适用,既保证了司法公正,又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有效促进了诉源治理。《检察日报》对该做法进行了报道,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将此案例评为典型案例。
成倩始终把案件中的人当成自己的亲人和家人看待,设身处地的为他们考虑问题,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近年来,她先后帮教、挽救涉案未成年人10余名,帮助学生返回校园正常就读的有6名。她牵头组建了邢台市第一个“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办公室”。保证了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询问,充分保护了性侵被害人的权益,避免其二次受伤。
2021年,成倩带领未检干警在全县十几所中小学校设置了“一号检察建议箱”,收到了数十封“孩子心声”的建议,拓展了性侵未成年人线索收集途径,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被《检察日报》刊发报道。
《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成倩发现该法规定的大型商场应当设置未成年走失警报系统。为推动该规定在内丘县快速落实,成倩积极谋划调研,并在省、市院的指导下,联合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多次召开联席会,最终形成了具有内丘特色的未成年走失报警系统的应急预案。经过实践模拟演练,走失儿童被找到的时间从20分钟降至4分钟,为儿童筑牢了预防走失防护网。该演练过程和经验做法被邢台市电视台报道,并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据此拍摄的检察官讲故事“小城大爱”被省检察院公众号刊发。
工作以来,成倩同志尽心尽责、勤政廉洁,出色地完成了组织交给工作任务,用法情、温情、柔情感动了群众,用实际行动、道德品格、严明作风诠释着对党、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与热爱,谱写出了一曲新时代的青春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