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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改革】内丘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岗位分配方案
时间:2019-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丘县人民检察院

机构设置及人员岗位分配方案

 

根据省编办、省检察院《河北省设区市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政法专项编制50名以下的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不超过5个。设3个检察业务机构(第一至第三检察部)和2个综合行政机构(办公室、政治部),8月底前完成,人员到位开展工作。人员岗位分配如下:

党组书记、检察长尚丽娟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李立敏同志分管第二检察部工作;

党组成员张文华同志分管政治部,政治部、兼任第三检察部主任;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东江同志分管第一检察部,兼任第一检察部主任;

党组成员乔建敏同志分管第二检察部,兼任第二检察部主任。

各部室人员名单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人:吴刚(主持工作)、武玉洁

成员:梁磊、赵晓波、王耀、马振红、张金花、乔晨光、李占芳、苑笑云、侯占林、刘艺云、宁振川

负责日常政务、办理文电、会务、机要、文秘、档案、保密、检务公开等工作;协调督办上级重要工作、批办事项;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及管理检务协作、经费资产、基础建设、科技装备、交通工具、接待、后勤服务、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第一检察部

负责人:王东江

副职:成倩、王瑞策

成员:刘唯一、孟志忠、胡经经、张立权、和重生、和秀红、张玉镯

负责刑事犯罪及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逮捕、起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检察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三、第二检察部

负责人:乔建敏

副职:温可敬、杨文利

成员:王高森、张晓翔、张晓乐

负责对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行政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四:第三检察部

负责人:张文华

副职:周丽华、李雪

成员:白新征、牛清敏、申烁帅、田杰、李娜、王方、郝琳、和乐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监督,对法律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查。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统计分析;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及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负责检察调研及理论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受理控告、申诉、信访;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含电、网等)事项。

五:政治部(法警大队)

负责人:刘日宇(主持工作)

法警队长:樊青华

成员:董力、王少光、王龙、王迪、郑佳雪

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检察宣传、表彰奖励、舆情应对、党建群团、党风廉政、检务督察、离退休等工作。负责司法警务工作;负责提押、看管、送达等工作,配合检察监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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