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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8日在内丘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内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登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4件8人。在办案中全力释法说理,追赃挽损,降低和防止涉稳等方面的次生风险。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依法对谢某、张某某涉嫌破坏生态环境一案提起公诉,并就该二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为帮扶村张家沟村协调硬化水泥路面51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10盏、饮水井1口。15名帮扶责任人人均入户走访17次,积极为五郭店乡60户被帮扶户落实扶贫政策,引导就业培训。

二是积极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针对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不够精准的问题,班子成员走访弘传邢瓷陶瓷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收集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加强学习,强化措施,进一步树牢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意识,积极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办案方式,一系列检企沟通联系机制相继建立并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对受理的48件来信来访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扎实开展“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事要解决,清理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活动”,化解信访积案4件,连续多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检调协作机制运行良好。加强与“好大哥”调解工作室等社会力量的合作,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刑事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从而解决矛盾,促进和谐,成功办理案件8件。将检察建议作为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的重要抓手,结合办案找准社会治理薄弱点和风险点。共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5份,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内丘”建设

一是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保持依法惩治的高压态势,紧扣“深挖根治”阶段目标,强化机关内部工作衔接和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共受理提请逮捕恶势力犯罪案件1件8人,批准逮捕1件8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类犯罪案件2件14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件14人,其中以普通刑事案件提起公诉1件6人,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1件8人,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件。

二是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捕诉一体”的改革要求,批捕和提起公诉的时间、案件瑕疵大幅度缩短和减少,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56件72人,批准逮捕44件5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5件161人,提起公诉125件161人。批捕、起诉准确率为100%。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数占全部刑事案件数的79.4%,人数占72.9%,分别居全市第三名和第五名。继续深入推行“轻刑快审”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简易刑事案件在1个月之内办结。共适用该机制办理案件28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积极探索与县纪委监委在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拘留对接留置、双向移交线索等方面的衔接机制,有力保证了办案质效。共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3件3人,起诉3件3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2件2人。

三、牢记为民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要

一是积极维护刑事司法公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不批准逮捕14件17人,不起诉6件9人。立案监督7件7人,监督后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监督撤案1件1人。追捕3件4人,追诉漏犯11人、漏罪13起。发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40份,纠正审判活动违法通知书18份,采纳率100%。提起抗诉2件3人。针对监管活动违法和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2件,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审查建议10件,针对财产刑执行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5件,向监管场所提出检察建议10件。以上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全部被采纳。

二是努力维护民事行政司法公正。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执行监督案件2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8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

三是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英雄烈士保护、校园食品安全等专项活动,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1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41份,收到行政机关采纳复函37份,已全部整改。其中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类案件23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3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1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

四是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推行“捕、诉、监、防、护、帮”一体化司法办案模式。坚持少捕、慎诉,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通过监督考察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深入贯彻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长带头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2名检察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余场,受教育师生达1万余人。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一是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根据省编委、省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迅速行动、抓紧推进,改革后内设机构减为5个,所有人员全部调整到位,职能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二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以专业化促进办案精细化,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各专业类别办案组,实行固定设置和临时组建相结合,在院内统筹使用。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检察长等班子成员带头办理案件537件,案件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案-件比降低至1.403,居全市第六名。

三是强力推进“网上检察室”深度应用。上传行政处罚决定书355件,要求监督10件,建议监督39件,经审查将其中4起案件符合刑事案件特征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了线索函。刑事审判监督模块共计审查163件,涉及认定事实不一致、法律适用问题、涉案财物处理等监督项共计132项,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书2件,向法院提起抗诉2件3人。成立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进一步提升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实效。共提前分流轻微刑事案件3件,提前介入疑难案件1件1人,提出侦查意见6条,开展侦查活动监督5次,提出口头纠正违法4次。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主题教育的任务具体化、精准化,确保覆盖到每名党员。扎实开展支部标准化建设,通过演讲比赛、参观王胜、李保国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增强党员荣誉意识、责任意识。健全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执行登记报告制度,强力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巡视巡查整改及“回头看”工作,巩固纪律作风整顿成效。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坚持开展每月效能明察暗访,定期公示考勤情况、通报查处问题清单,集中整治“慵懒散”等纪律作风问题。

二是加强检察履职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正规化岗位培训,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级教育培训310余人次。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模式,通过开展“捕诉一体”专题培训、检察宣传实训等活动,有效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254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努力提升办案质效。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制约。定期向县人大汇报重点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来院视察工作。2019年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3 次,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 87 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 69 份,重大案件信息 59条。依托案件信息查询、视频接访等系统,接受律师、当事人查询 98 次,办理预约事项21 件。坚持互联网+检察,微博发布信息203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67条。在《检察日报》等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刊稿28篇。努力唱响检察好声音。

各位代表,上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向一贯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在司法理念、工作方式、服务措施上还有差距,追求极致的专业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够平衡,特色、创新亮点工作不够突出;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缺乏,队伍专业素养仍需提高,从严治检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精做细“四大检察”,狠抓检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努力为内丘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要提高站位,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用检察实际行动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强化担当,主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内丘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要自觉将检察工作摆在县域治理现代化中谋划推进,持续推进主动创稳,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

三是要深耕主业,全面履行检察职责。要以内设机构改革为抓手,努力补齐短板,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力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有较大突破,统筹推进各项检察职能高效运行。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快推进相关机制制度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细落实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持续推进“网上检察室”等智慧检务建设,打造内丘检察特色、亮点工作。

四是要从严从实,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政治责任,坚持严实标准,抓常抓细抓长。用好“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学习平台,促进队伍政治素养、业务水平稳步提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检察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为“经济强县、美丽内丘”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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