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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日在内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内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登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检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化“五检”总体工作布局,聚焦服务内丘经济社会发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树品牌意识,创一流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经济强美丽内丘建设

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准确把握“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新要求,及时推出服务新举措,积极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结合内丘实际,制定了《内丘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重点企业实施方案》召开服务重点企业座谈会7次,为企业依法经营、科学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对内丘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李保国先进事迹教育基地项目进行了项目建设同步预防。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破坏社会主市场秩序犯罪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8件8人。全力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努力为守护蓝天绿水青山筑牢司法保障。

二、聚焦司法办案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一年来,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确保“稳、准、狠”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33件43人,审查后批准逮捕31件41人,不捕2件2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9件93人,提起公诉82件98人。批捕起诉准确率为100%。依法妥善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共受理群众来信45件,接待来访76人,接待集体上访3起,举报初核10件。拉网排查涉检信访隐患26件,其中化解信访矛盾16件,稳控信访案件16件20人。综合运用领导接访、带案下访、救助救济等多种手段,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实现了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

全面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不断加强侦查活动和审判环节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3件3人。追捕漏犯1件1人,追诉漏罪6起,追诉漏犯6件8人,依法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5件、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2件。强化对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情形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其中3件改判,1件发回重审,上级院采纳意见率为100%。不断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两法衔接”信息平台顺利运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件1人,促进了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办理案件45件,其中办诉讼中违法情况监督案件7件,执行监督案件8件,支持起诉案件8件,督促履行职责20件,提请抗诉再审案件1件。不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市院指定管辖案件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5件,纠正社区矫正违法案件10件,驻所240余天。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构建帮教平台,鼓励社区服刑人员自主创业,促进提高社区矫正效果。

合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突出治安问题治理,结合司法办案,提出防控建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共受理未成年刑事案件3件5人,不起诉1件3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件,开展社会调查3次,进行法律援助4人。派出5名干警组建“法治进校园”宣讲团,开展巡讲3次。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10人,发放法治宣传册3000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共计参观未成年人办案专区100余人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木兰有约”、“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13场,受众2000余人次。

三、强化担当认真履职,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坚守反腐职责,持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确保反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继续坚持查办大案要案,优化案件结构,提升办案质量。同时,高度关注群众身边腐败,深入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件7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4人,侦结起诉后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精准预防。共开展预防调查10件,进行犯罪分析10件,开展预防警示教育预防宣传17次,预防监督咨询16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2次。同时,注重预防成果转化,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全力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加强涉改人员教育管理,努力为转隶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做好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工作,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司法责任制改革逐步完善。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边界,推动形成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新机制。实行系统随机分案,确保检察官受案公平、办案规范。坚持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形式的基础上,根据案件类型、复杂难易程度组建办案团队,实现人员配备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

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有效落实。在县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按期晋升工作。构建薪酬待遇体系,完善履职保障机制,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绩效考评制度,增强了检察官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落实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检察特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规矩意识、严守党纪检纪,自觉做到对党忠诚、立场坚定。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

突出素质能力提升。制定并实施干警教育培训方案。综合运用选送培训、集中授课等方式,大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不断优化干警知识结构,分批组织干警参加业务知识技能培训40人次,2名干警从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班结业。认真组织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和“学规范、明权限、严责任”活动,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使规范司法逐步成为检察干警的职业习惯和自觉行为。

狠抓党风廉洁建设。强化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廉洁从检警示教育,以抓铁有痕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全年开展纪律作风、“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的督查24次,开展廉洁教育谈话30人次。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年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通过汇报专题工作、信息通报、综合评议等方式,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利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走进检察、监督检察,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运用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51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4条,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1件。在内丘检察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5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41条,头条号187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认真履职,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度需要进一步提升,与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高期盼、对公平正义的高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力度和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还不够彻底,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检察队伍不能够很好地适应检察事业的新发展,高素质人才还比较缺乏。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主动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奋力开创新时代检察事业新局面努力为内丘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服务大局上做出新贡献准确把握十九大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制定实施相关服务意见,实化细化具体服务措施,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为招商引资、企业发展、园区建设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水平。

二是大力推进平安内丘建设,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治保障作用,守土有责地化解矛盾、防控风险、补齐短板,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优质司法服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三是牢牢把握定位、深耕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健全检察监督体系,扎实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着力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精耕细作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主动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工作衔接等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监督制约、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绩效考核机制,提升办案质效。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检察管理和司法办案新模式。

五是深入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在检察机关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提升检察人员职业素养。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保障自身严格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全面执行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奋发有为,着力谱写检察工作新篇章,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内丘”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解:

①“五检”总体工作布局:即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2015年初,时任河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检察长提出并阐述了“五检”总体布局的内涵其中,政治建检是方向和前提业务立检是核心和基础公信树检是要求和形象;素质兴检是根基和动力科技强检是保障和支撑。

②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的指示要求,依法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切实保护民生民利;对环境保护、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构建形成依法督促履职、协同配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监督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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