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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保障“消”字号用药安全
时间:2022-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消”字号产品是经卫生部门审核批准,具有卫生批号的外用卫生消毒用品,包含消毒剂、卫生用品等。如在抗(抑)菌制剂中违规添加禁用物质,容易引发过敏反应,导致耐药菌株产生、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影响不特定人员群的身体健康。

为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市场,维护当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日,内丘县检察院开展了“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专项监督活动。


 通过对内丘县域内药房“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销售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就《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药店经营者进行了普法宣传,提示其规范经营,避免销售非法添加违禁成分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

 此次活动,内丘县检察院结合发现的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辖区内“消”字号产品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下一步,内丘县检察院将加强消毒产品卫生安全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紧盯“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跟踪监督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并在监管机关检查活动结束后对药房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销售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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