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内丘县人民检察院主办 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监督
试论检察机关如何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新模式
时间:2017-1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丘县人民检察院 周丽华

  【摘要】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新形式下,检察机关可以从加强职能部门合力、扩大教育涵盖面、创新教育方式、完善帮教机制、突出教育针对性、拓宽宣传广度等六个方面极构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新模式。

  【关键词】未成年人; 法制教育; 新模式

    

  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尤其是未成年人法制观念的强弱,是一个国家法制建设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如果公民法律素养比较高,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会比较强,可以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所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不仅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要求,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更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让更多的职能部门参与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来,形成教育合力

  

    在以往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担当主力的部门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政法委的组织下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承担以校园法制教育讲座为主要形式的辅助工作。在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的情况下,已经凸显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力度较弱的尴尬局面。所以,要形成新的教育合力,拓宽新的法制教育合作途径。   一要明确中学法制教育在整个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坚持以中学生为对象,大力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制教育工作,适当在大学和小学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工作。二要加强司法机关与其他单位尤其是教育管理、党团组织、宣传机构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实现不同部门之间职能的互相衔接和补充,构建高效、高传达率的法制教育体系。要把教育部门、共青团委、人大、政协、司法局、新闻媒体等机构都纳入到这个法制教育体系中来。三要所有的职能部门就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活动目的、范围、内容等方面达成共识,最终形成正式文件,发挥不同职能优势,增强活动的影响力,以实现活动效果最佳化。

  

    二、突破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对象是学生的思维定势,使受教育面涵盖学校、社会、家庭三个平台

    一要派出干警深入辖区学校,在对学生开展普法教育之前先面向老师进行授课,讲授法律知识,通过召开老师座谈会,传授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经验,提高教师自身的法律素养,同时要通报校园及周边犯罪案件情况,并针对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方面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建议;二要与校方共建“家长学校”,由检察官亲自给家长上法制课,引导家长通过观察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家长根据孩子特点注意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三要以“检察开放日”为契机,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介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建议相关部门如何加强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开展好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

  三、既用好传统的法制教育模式,又紧跟社会发展创新教育方式

  传统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模式主要包括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工厂”等法制宣传活动、校园模拟法庭、校园法制讲座、法制知识测验、演讲比赛等形式。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网络语言、手机功能不断扩展等新事物不断出现,检察机关在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应针对未成年人接受新生事物快、精力旺盛、感受力强等特点,在策划活动时注意采取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突出活动的时尚性与亲和力。

    四、既注重用好柔性法律手段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又注重完善对未成年罪犯的帮教机制

    面对日益增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既要用好柔性法律手段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又要完善对未成年罪犯的帮教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检察人员应注重准确把握检察公诉职责定位,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和法制教育活动相结合。针对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备帮教条件、确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发出量刑建议,利用非刑罚化、非监禁化等柔性法律手段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如通过召开听证会,邀请学生代表、老师、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公安机关经办人对是否不起诉提出意见,以公开促公正。   五、突破传统的法制教育课模式,加强对“边缘学生”法制教育的针对性

  

    检察机关在传统的法制教育课上,课件内容的设计是面向广大在校学生的,教育的重点在于普法,通过对常用法律法规的介绍,通过对青少年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筛选,就青少年犯罪中的常见罪名、案发地、案发原因、作案手段等进行深入研究,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加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他们违法犯罪。在新的法制教育模式下,检察机关既要注重用传统法制教育方式教育广大在校学生,还要重点关注“边缘学生”,要以“远离边缘”为主题,坚持与“边缘学生”及其家长进行面对面交流,向学生及其家长分析身边发生的案例,解释不良行为的危害性,并建立帮教档案,保持与家长的长期联系,共同预防“边缘学生”违法犯罪。

    六、进一步拓宽宣传广度,扩大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在以往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比较注意宣传,宣传效果也不错。在新闻传媒日益发达的今天,在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寻求与媒体合作,借助报刊、电台、电视、手机短信平台、微博等传播途径,在推进法制教育活动的同时展开检察宣传,使活动的社会效果得以外化。自主设计、印制大量宣传单张、宣传册、张挂宣传栏、板报,以低成本谋求高效益,营造了立体、持久的活动氛围。将事件推广与人物推广相结合,适时推出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专访,以点带面,以人及事,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 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1.

  [2] 康树华.青少年犯罪与治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0.

院级领导 本院概况
机构职能 法律法规
检务指南 公告公示
权威发布 工作报告
12309中国检察网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河北省内丘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内丘县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